陳女士從未遇到過這樣的事,“車子送到4S店里維修,竟然被人偷偷開走。”若不是陳女士女兒從手機App上發(fā)現(xiàn)車子里程數(shù)多出了300公里,工作人員還不知道4S店已被小偷光顧過。時隔半月,雖然車輛已被警方追回,偷車賊也被抓獲,但陳女士一家始終對這輛車不放心。陳女士希望4S店能拿出負責任的態(tài)度,并給予一定的補償。而幾番溝通下來,結果卻令陳女士一家失望。
寶馬車送4S店維修半夜竟“私奔”
日前,陳女士的女兒駕車外出游玩,不料發(fā)生碰撞導致汽車受損,需要維修。綜合考慮后,陳女士決定將車從浙江用拖車運回蘇州太倉,在家附近找寶馬4S店進行維修。6月17日,陳女士將車停在位于太倉市經(jīng)濟開發(fā)區(qū)北京西路8號的太倉寶誠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:4S店),并把車鑰匙交給了工作人員保管。6月26日,陳女士丈夫來4S店提車,但工作人員說有部分維修尚未完成,所以要繼續(xù)放在店里維修。沒想到當晚汽車被盜開了。
這是一輛黑色的寶馬牌525i轎車,據(jù)陳女士介紹,當時購車價格為40萬元左右,是買給女兒往返上海工作通勤用的,一年開了1萬多公里。6月27日早晨,陳女士的女兒打開手機App查看車輛狀態(tài)時,忽然發(fā)現(xiàn)汽車行駛里程多出了300多公里。于是陳女士趕緊向4S店詢問情況。4S店工作人員通過監(jiān)控錄像發(fā)現(xiàn),6月26日晚上9時左右,兩名陌生男子進入4S店后,將陳女士的車開走了,又在第二天凌晨5時將車送回。4S店員工立即報警。經(jīng)過警方調查追蹤,偷開車的人很快被抓獲。
據(jù)了解,偷車者姓胡,是太倉本地人。26日晚,胡某與同伴進入4S店后,看到陳女士的車鑰匙就在車上,便打開車間消防通道的卷簾門,把車開走了。當晚,胡某2人駕駛著這輛寶馬汽車,曾到過昆山市的一家電動自行車改裝店、蘇州市的觀前街等地,行程共計300公里左右。警方將其抓獲后,通過調查得知,就在6月23日凌晨,胡某還來到太倉市寧波西路上的一家大眾4S店,偷開了一輛待維修的轎車。警方最終認定胡某的行為構成偷開他人機動車,決定對胡某行政拘留15日,并處罰款人民幣1000元。
愛車雖已追回,但4S店態(tài)度讓車主失望
陳女士的愛車被追回后,依然停在4S店。經(jīng)檢查發(fā)現(xiàn),原本70%的汽油儲備所剩無幾。且在車輛被偷開期間,胡某還被拍下兩次違章駕駛,陳女士對愛車狀況十分擔憂。“他們沒有駕照,是無證駕駛的。當時車里有飲料瓶、垃圾袋,車子被弄得一塌糊涂。而且他們把車開到了改裝店,萬一偷換了汽車零件,或者做了其他違法亂紀的事,這個后果誰來承擔?”陳女士認為,當初是因為信任才把愛車放到4S店維修,如今發(fā)生這樣的事,4S店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。
7月1日,陳女士向4S店相關負責人曹先生要個說法,但曹先生給出的解決方案讓陳女士一家失望。“他們只說把油加滿,做一次車內清潔,再送一次保養(yǎng)。”而陳女士認為,汽車被偷開是4S店管理缺失造成的,加油、車內清潔、保養(yǎng),這些是必須的,賠償力度遠遠不夠。
“他們自始至終一句道歉的話都沒有,也不主動聯(lián)系我們處理這件事。作為受害者和消費者來說,我覺得這樣的解決方案很沒有誠意。換位思考一下,如果我從4S店開一輛新車出去,我來出錢加油、做保養(yǎng)、洗車,他們能愿意嗎?”而曹先生認為,胡某等人是翻墻進入店內把車偷開出去的,4S店也是受害者。
記者向曹先生提問:“陳女士的車鑰匙為什么會放在車上?小偷輕車熟路,是不是店里員工?”曹先生表示“拒絕回答”。經(jīng)幾番溝通,雙方意見未達成一致,陳女士因心存芥蒂,將愛車一直停在4S店。
4S店用4000元代金券作為賠償,車主拒絕
7月8日,記者前往4S店了解情況,傾聽雙方訴求。通過“背對背”的方式進行溝通,記者了解到,陳女士一方面是擔心車輛使用起來有后顧之憂,需要4S店提供保障;另一方面,汽車停在4S店維修期間被盜開,陳女士認為店方應該進行賠償。“包括我女兒往返上海上班的通勤費、我們請假來處理這件事的誤工費,另外還有精神損失賠償。”
陳女士對4S店提出4點賠償要求:一是給車加油,做好車內清潔、保養(yǎng);二是在汽車被盜開期間發(fā)生的違章駕駛行為,由4S店負責處理;三是請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對車輛進行檢測,并出具檢測報告,加蓋公章;四是通勤費、誤工費、精神補償,約500元一天,從6月17日汽車進場維修起算,至提車日止。經(jīng)初步溝通,雙方?jīng)Q定以上賠償方案由曹先生向該4S店上級匯報,其中通勤費、誤工費、精神補償按總價20000元上報。
10分鐘后,曹先生與上級溝通有了結果。該4S店表示:第一,給車加油,做好車內清潔、保養(yǎng)的要求可以滿足。第二,曹先生會和陳女士家人一同前往交警部門處理車輛被盜期間發(fā)生的違章行為,“我們到派出所出具相關證明交給交警,這些違章行為按流程由肇事者承擔”。第三,這輛車由4S店的工作人員進行檢測,同時也邀請陳女士夫婦到場監(jiān)督,檢測后4S店將出具詳細檢測清單,并加蓋店方公章。第四,賠償20000元人民幣的要求無法滿足,但可以用4000元代金券作為補償。
“我們要代金券根本沒用。打車用的是人民幣,我們請假來處理這件事,被扣的錢也是人民幣。這樣做太沒誠意,能否問問你們領導代金券可以換成人民幣嗎?”陳女士問。“可能性不大。”曹先生答。截至發(fā)稿前,賠償方案仍未落實,陳女士的汽車將繼續(xù)停在4S店。“事情沒解決我是不會提車的。”因多次協(xié)商未果,陳女士決定通過其他渠道維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