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報訊(記者 王安琪)昨日,蘇州市公積金中心正式發(fā)布通知,主要內(nèi)容包括提高貸款最高限額、加大綠色建筑貸款支持力度兩個方面。調(diào)整后的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,于2024年6月1日起施行。
根據(jù)最新政策內(nèi)容,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,借款申請人及共同借款申請人中有兩人(含)以上共同參與計算可貸額度的,貸款最高限額為150萬元;僅借款申請人參與計算可貸額度的,貸款最高限額為120萬元。
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新建二星級及以上居住類綠色建筑的,貸款額度在可貸額度基礎(chǔ)上上浮20%。該項支持政策自施行之日起有效期2年,僅可享受一次。借款申請人同時符合我市多種可上浮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情形的,以其中最高可上浮比例為上限,上浮額度不重復(fù)累加計算。
關(guān)于新老政策銜接方面,住房公積金貸款受理日期在2024年6月1日之前的,按《通知》實施前的政策執(zhí)行;受理日期在2024年6月1日(含當(dāng)日)之后的,方可按該《通知》執(zhí)行。貸款受理日期為繳存人向公積金中心申請之日。
市公積金中心還舉例,如單身職工張某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,繳存基數(shù)為10000元,貸款期限30年。
在原政策規(guī)定下,張某可貸額度為10000×0.35×12×30= 126萬元﹥原來的最高限額80萬元,故張某公積金實際貸款額度為80萬元。政策調(diào)整后,張某可貸額度為10000×0.35×12×30=126萬元﹥現(xiàn)在的最高限額120萬元,故張某公積金實際貸款額度為120萬元,貸款額度增加了40萬元。
再例如職工李某和配偶錢某購買首套自住住房,其購買的房屋為新建二星級綠色建筑。夫妻二人的繳存基數(shù)分別為10000元和5000元。夫妻二人共同申請公積金貸款,貸款年限30年。
在原政策規(guī)定下,李某家庭可貸額度為(10000+5000)×0.35×12×30=189萬元﹥原來的最高限額110萬元,故李某家庭公積金實際貸款額度為110萬元。政策調(diào)整后,李某家庭可貸額度為(10000+5000)×0.35×12×30×(1+20%)=226.8萬元﹥現(xiàn)在的最高限額上浮20%后的額度180萬元,故李某家庭公積金實際貸款額度為180萬元,貸款額度增加了70萬元。